北京地产类网站平台:必须撤下违规信息房源

新华网 2017-04-14 09:2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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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、市网信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、以“独立经纪人”个人名义在网站发布房源信息等行为,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规范房地产类网站平台的经营活动。

日前,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工商局、市网信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、以“独立经纪人”个人名义在网站发布房源信息等行为,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规范房地产类网站平台的经营活动。

4月11日上午,上述三部门联合约谈了15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,对网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、违规代理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,各网站必须在12日24:00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。

针对违规房源信息的情况,市住建委提出自查整改要求,要求各网站要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审查,于4月12日24:00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,如包含“升值潜力无限”、“商住两用”、“学区房”、“买一层送一层”、“全款收房”等虚假宣传词汇的房源信息。同时,各网站严格按照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发布房源必须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义发布,不得以“独立经纪人”个人名义发布,必须撤下所有违规发布的房屋销售、房屋租赁信息。

市住建委同时要求,各网站对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公司,要核查营业执照、备案证明,不得为未经核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信息发布业务。之前已经挂在各网站上、未以经纪公司名义发布的房源信息,也必须做撤销处理。专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网站,也必须申请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,守法经营。各网站应配备一名负责人,配合执法机关调查网站发布的可疑房源信息。

市工商局提出,将结合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,对房地产项目广告进行专项整治。按照《广告法》和房地产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,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;不得含有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,尤其对价格有表示的,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;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、入学等内容;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;对于房地产项目中距离的表述,不得以时间计算;不得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;不得有融资、变相融资等内容。

作为中介机构代表之一,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,这次政由建委,网信办,工商等方面联合出手,让二手房买卖空间无死角,市场会更加健康,中介机构要大力支持政府。

洛阳福温联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路延熹认为,此次约谈力度空前,一是住建委、工商局、网信办三大主管部门联合行动,避免扯皮,杜绝盲区;二是要求明确,措施得力,时间具体。如含有“升值”、“商住两用”、“学区房”、“买一层用一层”、“全款收房”、“风水迷信”、“投资回报”、“入户、入学”等相关词汇或者内容,一律列入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之列,要求4月12日24:00前一律撤掉。对发布房源的主体也有了明确规定,必须以经过核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义发布房源,严禁经纪人个人发布,从事房源信息发布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,否则不得从事该项业务。三是监督检查力度加大,说明北京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高度重视,果断出手,坚决规范房地产房源信息发布行为,维护市场交易秩序。

路延熹指出,这次集体约谈行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策划代理公司、经纪公司以及发布房地产信息的网站媒体,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。今后房源发布,只能也必须按照三部门要求,严格审查主体资格,认真核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,切实做到对购房者负责。房子不是用来炒的,卖房子也不能靠忽悠的。

据了解,三部门已于4月7日起开展执法检查,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,互联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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